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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機關、移民機關業務跨單位合作單一窗口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定居及初設戶籍送件服務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南區事務大隊‧金門縣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176
因應外國人至戶政事務所(以下簡稱戶所)申請歸化國籍(含高級專業人才)或回復國籍,須經內政部許可歸化或回復國籍後,再至移民署服務站(以下簡稱服務站)辦理臺灣地區居留、定居,再至戶所辦理初設戶籍或戶籍遷入登記,申請人往往須多次往返戶所及服務站辦理,始得完成,為落實政府簡政便民目標,簡化民眾洽公申辦流程,建立移民機關及戶政機關業務跨單位合作機制,規劃一站式作業,以戶所為單一受理窗口,並主動將居留或定居等相關申請案轉送移民機關,免除申請人於戶所及服務站間往來奔波。



戶政機關、移民機關業務跨單位合作包含以下4種業務項目

第1項 一般外籍人士申請歸化國籍同時申請臺灣地區居留證

第2項 外籍高級專業人士申請歸化國籍同時申請臺灣地區居留證及定居證

第3項 回復國籍者申請定居;

第4項 在國內出生未辦理登記即出國之無戶籍國民申請初設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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