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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新住民語文教育辦理教學支援人員培訓研習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南區事務大隊‧金門縣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103
教育部長期關注新住民子女語文學習環境,為深化新住民子女所兼具的發展優勢,特規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將新住民語文列為「語文」領域課程之內涵,以落實「成就每一個孩子」的願景、「尊重多元文化」之課程目標,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國教署為因應107學年度實施新住民語文課程師資需求,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新住民語文教學,將辦理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課程,參加研習課程完全免費,合格者發給「教學支援人員」研習證書,有資格擔任新住民語文教學工作,培訓課程如下:
一、辦理「教學增能課程班」(舊學員增能)
(一)培訓對象:
1.取得內政部移民署辦理之「新住民語文教學人才培訓」研習證書者。
2.持有各縣市政府辦理之「新住民語文教學人才培訓」證書,並經審查通過者。
3.持有民間團體辦理之「新住民語文教學人才培訓」證書(課程內容需含本署教學支援人員36小時課程),並經審查通過者之新住民。
(二)課程時數:含教材教法四小時、班級經營二小時、教學演示二小時。
(三)研習證書:完成教學增能課程,並經教學演示評定合格者,發給「教學支援人員」研習證書。
二、辦理「教學支援人員班」(新學員)
(一)培訓對象:
1.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
2.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之外籍學生。
3.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南亞語系學生。
(二)課程時數:培訓課程三十六小時,課程內容如附件。
(三)研習證書:完成三十六小時培訓課程,並經教學演示評定合格者,發給「教學支援人員」研習證書。
附件:三十六小時培訓課程內容
課程項目 課程名稱 時數 備註
1 台灣國中小教育介紹、教學觀摩 1
2 教學資源與運用 3
3 母語語音與拼音教學 3 第2、3小時分組上課
4 母語讀寫教學 3 第2、3小時分組上課
5 母語聽力教學 3 第2、3小時分組上課
6 母語文化教學 3 第2、3小時分組上課
7 母語口語教學 3 第2、3小時分組上課
8 母語語法與教學 3 第2、3小時分組上課
9 母語詞彙教學與應用(初級) 3 第2、3小時分組上課
10 第二語言教材分析與實踐 3 第2、3小時分組上課
11 教材教法(一) 2
12 教材教法(二) 2 分組上課
13 班級經營 2
14 教學實習與評量 2 分組上課
詳細資訊請至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163.22.165.79
或洽聯絡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原民科(04)3706-1258 張濠驛
國立南投高商(049)2222269 分機266 莊以樂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