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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入境停留通知單應備文件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南區事務大隊‧金門縣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593
臨時入境停留申請書_正面 壹、必備文件: 1.申請書 2.名冊 3.行程表 4. 2吋照片1張 貳、個人旅遊: 1.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 2.大陸居民前往臺灣簽注(G)[以下簡稱G簽] 3.本人保險200萬之保單 4.大陸地區人民緊急連絡人資料[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及常住人口登記卡影本] 船班抵達金門時間前24小時備妥申請資料送件即可 參、團體旅遊: 1.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 2.領隊 [附上領隊證及在職證明] 明日入境前於今日13:00前備妥申請資料送件即可 人數上限40人(含領隊) 肆、二日遊: 1.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或[身分證,因私出國回執聯] 2.領隊 [附上領隊證及在職證明] 明日入境前於今日13:00前備妥申請資料送件即可 人數上限40人(含領隊) 伍、申請書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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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三通申請書[正反面] doc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