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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法))108年8月1日起,放寬大陸地區人民探親囉!!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基隆市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317
108年8月1日起,放寬陸配親屬來臺短期探親的資格,像是原先限臺灣人民三親等內的血親才能來臺探親,放寬為三親等內血親之「配偶」,例如:大嫂、孫媳婦、姐夫等也能探親。這次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是以強化人權為考量,並落實兩公約的精神,針對兩岸探親的家庭倫常需求予以調整。除了放寬大陸配偶親屬來臺短期探親資格外,也鬆綁外國優秀人才的大陸親屬探親或隨行團聚資格,以及提升無戶籍國民及港澳政府駐臺人員的家庭團聚權等,期望能提升大陸配偶的生活權益,以符合人倫親情探視的需求。詳細修法資訊請至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或移民署署長室臉書專頁(NIA署長室)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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