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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散布跨國婚媒廣告 移民署:已觸法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基隆市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99
跨國婚姻很浪漫,但很多民眾卻不知道透過電腦網路看到的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有很大的風險存在。內政部移民
署表示,於近日召開的審查會議中,經決議裁罰的違規案中高達 8 成,有 31 案都是國人或新住民好意為國外親友徵婚,在臉書社團散布、刊登廣告貼文而受罰。
移民署說明,本次裁罰案中,國人或新住民利用臉書社團上傳國外親友照片,並附註「意者私密,有想結婚的再來、有
誠意的再來訊息、想找女朋友可以找我或朋友想嫁給臺灣人,想結婚可以跟我聯絡……」等語,雖然民眾均表示,純粹只是好心幫忙親戚、朋友女兒找另一半或只是開玩笑,無其他用意。但移民署指出,此貼文舉動,已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58 條第 3 項規定,散布或刊登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將處新臺幣 10 萬元罰鍰;更有民眾非第 1 次違規,本次直接處新臺幣 20 萬元罰鍰,所以勸導民眾不要以身試法,以免荷包大失血。
移民署提醒,想要幸福的跨國婚姻,要注意「二要三多」口訣,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要記得」簽訂書面契約、「要索取」付費收據,「多詢問」比較合法婚媒團體後再做選擇,且婚前要「多了解」雙方背景及風俗文化,婚後也要「多溝通」,如此才會幸福長久及保障。目前已有 32 家合法許可的婚姻媒合團體,民眾可至移民署官網(http://immigration.gov.tw)「業務專區」查詢,俾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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