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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勿寄送動植物產品來台,以免觸法而受罰!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基隆市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148
七國語言合一宣導單張_頁面_1 一、因國際非洲豬瘟疫情仍然嚴峻,未落實邊境檢疫措施,動植物或相關產品輸入我國十,應符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植物防疫檢疫法」等相關規定,經查獲違規攜帶或以郵包、快遞方式違規輸入動植物檢疫物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二、經查110年1月至4月,已有20見在台新住民或外籍移工因違規快遞方式輸入臭豆、大蒜、香茅、薑及肉製品等檢疫物而受裁罰案件,再次提醒在台新住民或外籍移工其家人勿任意寄送各類動植物產品來台,以免收件人觸法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