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服役的役男有福摟!役男出境應經核准移民署受理網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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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基隆市服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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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4-07-31
內政部役政署提醒民國六十六年次至八十三年次出生的男性國人,已具役男身分者,如欲安排出國計畫,應事先向各鄉、鎮、市、區公所兵役課,申請出境核准手續。
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八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之出境應經核准。
內政部役政署指出,役男出國前應持護照、身分證、印章等,至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兵役課辦理出境申請,若委人代辦,受委託人則要準備身分證、印章;而未滿二十歲的役男,依民法規定還未成年,也須備齊監護人身分證及印章,完成相關手續。
此外,為方便申請作業,現就讀國內學校廿歲以上在學緩徵役男,可直接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或以網路方式申請出境。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就學及觀光)相關須知事宜,可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查詢。(引自金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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