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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條火腿腸20萬元!移民署提醒勿攜帶或郵遞豬肉製品來臺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臺北市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163
1 我國逐步放寬邊境措施後,檢疫機關近2個月於國際機場查獲5起外來人口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裁處的案例,其中無法當場繳清罰鍰者,甚至遭拒絕入境;適逢中秋佳節將屆,移民署再次提醒新住民及移工朋友,不要於入境時攜帶或以郵包快遞寄送輸入非洲豬瘟疫區豬肉及豬肉製品來臺,以免受罰。

隨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逐漸降溫,我國自今(111)615日起放寬邊境檢疫措施,縮短檢疫天數,入境我國旅客人數增加,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邊境開放後,陸續查獲5起外來人口因不諳我國法令,為順道帶給在臺親友一解鄉愁或隨身食用,而自非洲豬瘟國家地區,攜帶家鄉豬肉火腿腸入境的案例,其中3名初次申請來臺工作的移工,因無法當場繳清新臺幣20萬元罰鍰,而依規拒絕入境,原本來臺工作賺錢的規劃,都被1條火腿腸打亂。另外1名移工及來臺履約的商務人士,原先無法繳納新臺幣20萬元罰鍰,最後幸由家人及臺灣邀請公司代為繳納,始得入境,還沒賺錢,就先支付大筆罰鍰,真的是非常不值得。

中秋節前夕,隨著邊境開放的趨勢下,今年可望再現返鄉團圓過節的人潮,但非洲豬瘟疫情持續肆虐世界各地,為防堵非洲豬瘟疫情乘勢入侵,移民署再次提醒新住民及移工朋友,不要自行或請託親友攜帶非洲豬瘟疫區豬肉製品運送來臺,違者受罰金額最高將達新臺幣100萬元,無力繳納者將拒絕入境。另外也呼籲新住民及移工朋友,一起勸導家鄉親友,不要郵寄(快遞)應景肉品或含肉類加工食品來臺,除了寄件人有相關罰則以外,現在收件人也會依違規次數裁罰新臺幣20萬元或100萬元,千萬不要因為想念家鄉味,誤觸法網而付出高額罰款,破壞佳節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