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持入國證明書入境審查流程 國人回國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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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服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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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指出,依照簡化前之法規規定,國人在國外若護照遺失或逾期,須先向駐外館處申辦入國證明書,返抵我國機場港口後赴移民署櫃檯換發入國登記證並繳納規費,才能進行後續之入境查驗程序。
移民署表示,目前正與外交部進行入國證明書之申請資料介接作業,於111年7月1日起配合實施簡化入境審查流程,國人可於抵臺後持憑入國證明書直接前往入境查驗櫃檯,免去等候換發入國登記證之時間,使回國程序更加簡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