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

仲介不得預收服務費【仲介服務費收取原則】-多國語言版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20
仲介服務費收取原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