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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依親居留證要辦理延期,須要那些文件?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南區事務大隊‧臺東縣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257
請持下列文件向移民署各服務站辦理:
(一)延期申請書。
(二)依親居留證正本。
(三)與依親對象婚姻存續中、依親對象死亡或離婚後取得其在臺灣地區已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證明。
(四)效期1個月以上之大陸地區證照。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2個月內戶籍謄本)。
(六)規費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