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將至,移民署籲勿違規攜帶郵遞豬肉製品來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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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服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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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4-08-01
隨著我國逐步放寬邊境檢疫措施,入境旅客人數持續增加,已發生5起外來人口,因不諳我國法令,而自非洲豬瘟國家地區,攜帶家鄉豬肉火腿腸入境被查獲的案例,其中, 4名來臺觀光的旅客,皆因無法當場繳清新臺幣20萬元罰鍰,而依規拒絕入境,包括 1名初次來臺觀光的越南籍父親,好不容易等到我國重啟觀光大門,與家族10多位成員,規劃一同來臺旅行,歡度聖誕佳節,卻因疏忽,在自己幫小孩準備的食物中添加越南火腿腸,於入境時遭查獲,且因無法當場繳清新臺幣20萬元罰鍰,而被拒絕入境,只好獨自返回越南,原本與家人的歡樂家族旅行,因1條火腿腸而變調。另外1名為初次申請來臺工作的移工,原先無法繳納新臺幣20萬元罰鍰,最後由家人代為繳納,始得入境,還沒開工賺到錢,就得先支付大筆罰鍰,真的是非常不值得。
農曆春節前夕,因思鄉情懷及贈禮習俗的關係,透過郵包或快遞寄送家鄉食品食材來臺的情形本就會較平時增加,今年更隨著邊境開放的趨勢下,可望重現久違的返鄉團圓過節人潮,然而非洲豬瘟疫情持續肆虐世界各地,為防堵非洲豬瘟疫情乘勢入侵;移民署再次提醒新住民及移工朋友,不要自行或請託親友攜帶非洲豬瘟疫區肉製品來臺,違者受罰金額最高將達新臺幣100萬元,無力繳納者將被拒絕入境。另外,也呼籲新住民及移工朋友,一起勸導家鄉親友,不要郵寄(快遞)應景肉品或含肉類加工食品來臺,除了寄件人有相關罰則以外,現在收件人也會依違規次數裁罰新臺幣20萬元或100萬元,千萬不要因為想念家鄉味,誤觸法網而付出高額罰款,破壞佳節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