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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春節將至,移民署籲勿違規攜帶郵遞豬肉製品來臺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服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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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瘟宣導不帶豬肉製品 我國放寬邊境檢疫措施並自今(111)年12月10日起取消入境旅客人數限制後,截至12月28日止短短2週,檢疫機關已於國際機場查獲5起外來人口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的案例,其中經裁處無法當場繳清罰鍰者,甚至遭拒絕入境;適逢農曆春節將屆,移民署再次提醒新住民及移工朋友,不要於入境時攜帶或以郵包快遞寄送輸入非洲豬瘟疫區豬肉及豬肉製品來臺,以免受罰。

隨著我國逐步放寬邊境檢疫措施,入境旅客人數持續增加,已發生5起外來人口,因不諳我國法令,而自非洲豬瘟國家地區,攜帶家鄉豬肉火腿腸入境被查獲的案例,其中, 4名來臺觀光的旅客,皆因無法當場繳清新臺幣20萬元罰鍰,而依規拒絕入境,包括 1名初次來臺觀光的越南籍父親,好不容易等到我國重啟觀光大門,與家族10多位成員,規劃一同來臺旅行,歡度聖誕佳節,卻因疏忽,在自己幫小孩準備的食物中添加越南火腿腸,於入境時遭查獲,且因無法當場繳清新臺幣20萬元罰鍰,而被拒絕入境,只好獨自返回越南,原本與家人的歡樂家族旅行,因1條火腿腸而變調。另外1名為初次申請來臺工作的移工,原先無法繳納新臺幣20萬元罰鍰,最後由家人代為繳納,始得入境,還沒開工賺到錢,就得先支付大筆罰鍰,真的是非常不值得。

農曆春節前夕,因思鄉情懷及贈禮習俗的關係,透過郵包或快遞寄送家鄉食品食材來臺的情形本就會較平時增加,今年更隨著邊境開放的趨勢下,可望重現久違的返鄉團圓過節人潮,然而非洲豬瘟疫情持續肆虐世界各地,為防堵非洲豬瘟疫情乘勢入侵;移民署再次提醒新住民及移工朋友,不要自行或請託親友攜帶非洲豬瘟疫區肉製品來臺,違者受罰金額最高將達新臺幣100萬元,無力繳納者將被拒絕入境。另外,也呼籲新住民及移工朋友,一起勸導家鄉親友,不要郵寄(快遞)應景肉品或含肉類加工食品來臺,除了寄件人有相關罰則以外,現在收件人也會依違規次數裁罰新臺幣20萬元或100萬元,千萬不要因為想念家鄉味,誤觸法網而付出高額罰款,破壞佳節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