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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聘家事移工一站式服務 辦理職業災害保險更便利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123
  • 更新日期:2024-07-30
螢幕擷取畫面 2023-02-24 075219 隨著人口高齡化及少子女化,許多家庭僱用家事移工來協助照顧家中長輩或失能成員的日常起居。為提升家事移工的勞動保障,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其納為強制投保對象,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自112年起配合「新聘家事移工一站式服務」,辦理新聘家事移工職業災害保險加保作業,使家事移工參加職保更即時且簡便,以確保其工作生活安全。災保法自111年5月1日施行,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聘僱許可之家事移工雇主,應於移工到職當日為其申報加保。鑑於家事移工之雇主多為自然人,為保障移工投保權益,並避免雇主因未諳法令規定而受罰,勞保局已運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之家事移工聘僱許可資料,發函通知移工雇主相關規定,並辦理簡便加保作業。截至111年10月31日止,職保生效中之家事移工投保單位共15萬9,183家,被保險人共16萬4,307人。自112年1月1日起,勞動部開辦「移工一站式入境服務」,針對新聘或逾5年未參加講習的家事移工,辦理入境講習及整合性服務。勞保局將配合於移工完成入境講習後,向勞發署介接相關資料,協助完成職保加保作業,並針對初次成立投保單位之雇主寄發簡訊通知。雇主如欲查詢其保險證號,亦可至勞保局官網/線上申辦/外籍家事移工納保專區查詢。考量家事移工每月保險費僅48元(職災費率為0.18%),而雇主至金融機構、便利商店或全國繳費網繳費尚須支付手續費,如按月寄發繳款單,恐造成雇主困擾並不敷行政效益,爰參考勞發署之就業安定費寄發月份,每3個月(每年2月、5月、8月、11月)寄發一次家事移工職保繳款單,以減輕民眾繳費之手續及費用負擔。勞保局提醒,如家事移工離職、轉換雇主或廢止聘僱時,雇主應於當日填列退保申報表寄送勞保局,即時申報移工退保,以正確計算保險費。民眾如想進一步瞭解新聘家事移工一站式服務,可至「移工一站式服務網」下載「移工一站式服務問答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