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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短照服務計畫,營造友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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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60
  • 更新日期:2024-07-30
短照服務  善用短照服務計畫,營造友善工作環境
 聘有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被照顧者,經當地長照中心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為第2級至第8級可申請使用短照服務31天或38天,再搭配擴大喘息服務21天或14天,兩者合計每年可使用52天。
 想了解更多資訊,請查詢外國人勞動權益網 (https://fw.wda.gov.tw/) 或洽1955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