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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放寬限制 聘請中階看護回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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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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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7-30
為了達成在2030年之前留住8萬名移工的目標,中華民國勞動部積極檢討並鬆綁移工留才久用相關規定,目標是每個月留住800名移工,以確保能實現目標,根據2022年4月推出「移工留才久用」政策以來,已核准產業移工2,068人、社福移工2,580人、共計4,648人,就統計看來,台灣社會對社福移工的需求比對產業移工的需求更為積極。近期勞動部也放寬對社福移工留台的限制,被看護者的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的旁系血親,均可聘請曾工作11.5年且已出國的中階看護。原先規定中,曾工作11.5年已出國的看護移工,要再回到台灣轉任中階看護,只能由原本的雇主申請,但此次修正的政策放寬申請聘雇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的雇主資格,只要符合被看護者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的旁系血親,或其他規定親屬與配偶,就能夠聘雇已工作11.5年的外籍移工,來台轉任中階看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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