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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已核准7500名申請 共創移工雇主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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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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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7-30
勞動部自去年4月30起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鼓勵雇主留用資深且優秀的移工。勞動部日前表示,目前已核准約7,500名資深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其中,家庭看護工約有4,000多人,對於解決照護人力長期短缺的問題,也有所助益。勞動部表示,有許多在台工作的資深移工,具備一定程度的語言溝通能力及技術水準,職場工作表現也深獲雇主肯定。以照顧失能者的外籍看護工為例,雇主將原本聘僱的資深外籍看護工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除了不必擔心外籍看護工在台工作年限是否到期,雇主也不須繳納就業安定費。轉任中階技術人力的外籍看護工,也可保有長期穩定的工作及收入。對於被照護者而言,更可獲得較好的照護品質。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目前雇主原聘僱的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台工作期間只要連續達6年或累計達11年6個月以上,每月總薪資達新臺幣2萬4千元及接受20小時補充訓練或每月總薪資達新台幣2萬6千元以上,皆可由雇主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繼續照顧家中的失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