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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署對各類申請案已全面實施申請人免送繳戶籍謄本,但特定案件,當事人須提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利查證及核對其身分。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207
目前本署對各類申請案已全面實施申請人免送繳戶籍謄本,但特定案件(例外籍配偶辦理居留證及延期、大陸配偶辦理依親居留證、長期居留證及延期,定居申請案等)
當事人須提出依親對象身分證明文件(例:臺籍配偶的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等)以利查證及核對其身分。上面這些事項在本署的相關送件須知都有說明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