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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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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與臺灣鮪延繩釣協會攜手 宣導人口販運防制法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國境事務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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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高雄港國境事務隊赴臺灣鮪延繩釣協會宣導人口販運防制法。 臺灣鮪延繩釣協會(小釣協會)長年深耕漁民服務及船員權益維護,為強化會員法治觀念,避免無意間觸法,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高雄港國境事務隊受邀於113年6月24日前往宣導113年元旦實施之「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案,講解法案修正規定並分享實際案例,現場反映及討論熱烈。

東港漁港是我國境外僱用外籍船員聚集重鎮,今年鮪魚季計有5千多名外籍船員隨船進港。隨著國際間對人權保障的重視,我國移民署及漁業署敦促漁民在海上打拼的同時,能遵守相關人權規範,包含要求船方確實記錄船員工時、提供充足乾淨飲用水及水下作業禦寒設備,境外僱用外籍船員最低月薪已調高至美金550元,盼能將薪資直接匯入船員指定帳戶或以現金支付,禁止透過外國仲介公司轉付等。以上措施,亦搭配移民署、漁業署及相關單位的聯合檢查,期望貫徹保障人權無國界之精神。

移民署指出,為打擊人口販運集團及深化保護被害人權益,我國於112年6月14日修正公布「人口販運防制法」,並於113年1月1日實施,重點包含增訂刑事處罰要件、強化被害人權益保護、增訂鑑別不服異議制度,以及擴大嚴懲人口販運惡行。以該法第33條為例,意圖剝削,以不法手段或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對他人從事招募、藏匿、媒介等,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針對未遂犯亦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