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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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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國境事務大隊
  • 資料點閱次數:6535
本大隊依據「內政部移民署處務規程」第14條規定,掌管以下事項:
一、 入出國(境)證照之查驗、鑑識及許可。
二、 國境線入出國安全管制及面談之執行。
三、 國境線證照之核發、及生物特徵資料之建檔。
四、 國境線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之調查、過境監護、逮捕、暫予收容、移送及遣送戒護。
五、 證照鑑識及查驗之教育訓練。
六、 其他有關國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