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櫃檯受理項目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國境事務大隊
- 資料點閱次數:7859
- 更新日期:2026-02-25
(2)無戶籍國民臨時入國申請。
(3)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居民入出境許可證資料登載錯誤更正。
(4)香港、澳門居民臨時停留許可申請。
(5)大陸地區人民國境線面(訪)談受理。
(6)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居民出境時遺失入出境許可證,證件補辦。
(7)外國人、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居民在臺逾期停(居)留90天以內,出國(境)手續受理。
(8)於114年9月7日(含)前入境,且未經辦理徵兵處理之僑民役男出國核准申請案件受理。
(9)自動查驗通關系統使用註冊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