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生活法律講堂 新住民權益有保障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南區事務大隊
- 資料點閱次數:205
受邀講師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陳明富講授民法收養的要件及相關規定,並回應有關跨國收養的提問,他表示跨國收養除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外,更提醒收養的目的在於所撫養的孩子能在安定、永久的家庭中長大,要協助孩子適應異國文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分署長葉自強則解說行政執行機關的業務,協助民眾理解違反行政法規時,國家可以維護公權力的方式;如此無形中提升民眾守法的觀念與意識。
高雄市第一服務站主任徐志權表示,為了協助新住民朋友適應臺灣新家鄉,並增長生活法學知識,高雄市第一服務站特別於每月舉辦的家庭教育及法令宣導課程中,為新住民朋友及其家人規劃了一系列法學講座,藉此保障新住民自身的權益,歡迎新住民朋友們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