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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不便等不適合單獨來臺的大陸地區人民可否申請兄弟姊妹同行?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南區事務大隊‧臺東縣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311
  • 更新日期:2024-08-01
以短期探親、奔喪、運回遺骸、骨灰事由來臺者,得申請配偶或18歲以上二親等內血親1人同行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