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呼籲觀宏團脫團越南旅客儘快自行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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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南區事務大隊‧金門縣服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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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107)年12月25日觀宏團脫團越南籍旅客148人,經移民署及警政署連日查緝,截至今(108)年1月1日止,已到案24人(查獲15人,自行到案9人),為了呼籲脫團越南旅客儘速出面到案,移民署製作了中越雙語文宣,透過社群網路及通訊軟體廣為發送,請在臺越南鄉親鼓勵出面自行到案。本次脫團越南旅客雖事先取得來臺簽證,惟屬集體預謀非法行為,已涉及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未經許可入國」規定,非只是單純在臺逾期停留,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9萬元以下罰金。
倘若周遭民眾有認識或發現上述脫團旅客者,請轉知渠等儘速到案或與移民署相關單位聯繫,否則一經查獲,將從重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處罰;另因脫團旅客已涉及刑事案件,如提供渠等藏匿處所或協助隱避者,恐觸犯刑法藏匿人犯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醒民眾勿以身試法。
移民署1225「觀宏專案」脫團旅客聯繫電話
北區事務大隊(Khu Bắc):02-29611356
中區事務大隊(Khu Trung):04-24725102
南區事務大隊(Khu Nam):0988-955971
國境事務大隊(Xuất nhập cảnh):0933-090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