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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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南區事務大隊‧金門縣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492
- 更新日期:2013-05-27
2、領有中華民國護照(或金馬證)之國民。
3、身高140公分以上者 。
4、無戶籍國民具居留身分,且取得與護照相同效期之臨人字號入國許可者。
5、外國人具永久居留身分或具居留身分,且取得與外僑居留證相同效期之多次重入國許可者。
6、外國人持有外交部核發之外交官員證或國際機構官員證,在臺居留期間可多次重入國許可者。
7、香港或澳門居民具居留身分,且取得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者。
8、大陸地區人民具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身分且有多次入出境證者。三、註冊地點:金門國境隊 TEL:082-312131 (本縣金城鎮海西路一段5號1樓「入出境櫃檯」)*因註冊地點於管制區內,請於出入境時,查驗通關後辦理。四、應備文件:須攜帶「雙證件」1、本人「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或金馬證)正本
2、本人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駕照之一)正本
3、大陸地區人民持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居留證正本
4、外國人或香港和澳門地區居民持護照及居留證正本五、自動通關簡介影片六、自動通關相關訊息連結:http://www.immigration.gov.tw/lp.asp?ctNode=36092&CtUnit=19627&BaseDSD=7&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