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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自動通關註冊之資格與應備文件有哪些?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南區事務大隊‧金門縣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369
  • 更新日期:2018-08-08
一、註冊條件:1、年滿14歲以上,且在中華民國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國民。
2、領有中華民國護照(或金馬證)之國民。
3、身高140公分以上者 。
4、無戶籍國民具臺灣地區居留身分,且取得與護照相同效期之臨人字號入國許可者。
5、外國人具永久居留身分或居留身份,且取得與外僑居留證相同效期之
多次重入國許可者。
6、外國人持有外交部核發之外交官員證或國際機構官員證,在臺居留期間可
多次重入國許可者。
7、香港或澳門居民具居留身分,且取得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者。
8、大陸地區人民具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身分且有多次入出境證者。
二、應備文件:須攜帶「雙證件」
1、本人「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或金馬證)正本
2、本人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駕照之一)正本3、大陸地區人民持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居留證正本4、外國人或香港及澳門地區居民持護照及居留證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