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宣導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歸化後新住民申請就讀大學說明」,請符合報名資格之新住民多加運用。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111
-
更新日期:2026-01-08
有關教育部109年12月7日訂定發布「新住民就讀大學辦法」,依「國籍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規定申請歸化經許可之新住民,得以「申請入學」方式繼續銜接我國高等教育,提供歸化後新住民更友善多元的升學管道,115學年度辦理新住民招生管道之大學校院總計70校,符合入學資格之新住民可以踴躍報名申請就讀國內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