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宣導115年度符合(中)低收入戶之設籍前新住民可申請健保費補助。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10
-
更新日期:2026-01-27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署自98年度起,運用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辦理(中)低收入戶設籍前新住民健保費補助案,有符合(中)低收入戶家庭且有「設籍前新住民配偶」資格者,可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新住民居留證、申請人之戶口名簿影本及115年度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等文件,至該署各分區業務組、聯絡辦公室、鄉鎮市區公所或自行郵寄申請。若有相關疑問,可洽詢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署北區業務組,諮詢電話:(03)4339111轉分機4125。
檔案下載
-
設籍前新住民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費自付保險費申請表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