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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法新制上路 移民署宣導居留重點一次看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服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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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桃園市服務站宣導移民法修正後在臺居留等重要資訊 為營造優質友善移民環境及強化人流安全管理,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條文對於有利民眾權益部分自11311日起已施行,處罰及收容規定等部分則於11331日起施行,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服務站日前舉辦新住民家庭教育暨法令宣導課程,宣導移民法修正後在臺居留等重要資訊,並邀請新住民一同包水餃,提前感受過年氣氛。

桃園市服務站指出,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其子法修訂條文中,以友善人民權益的措施優先自11311日起實施,像是申請永久居留證,外籍配偶免附財產或技能證明;喪偶之外籍配偶或曾經在臺合法居留的外籍配偶,對有戶籍未成年子女有撫育事實或會面交往的情形,持適當之停留簽證來臺,可申請居留;對於外國人申請居留延期者,放寬居留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申請。另外本次修法對於逾期者加重罰則,自11331日起提高罰鍰為新臺幣1萬元至5萬元,提醒新住民小心別逾期。

在家庭教育課程中,講師阮清心女士從越南嫁來臺灣多年,已融入臺灣社會,在課程中提醒來自同鄉的姊妹,下個月農曆過年即將到來,除介紹在臺過年會吃水餃,有喜慶團圓和吉祥如意的意思,現場並準備豬絞肉、高麗菜、韭菜等新鮮食材,邀請姊妹體驗包水餃,大夥分工合作,有的人切菜,有人攪拌餡料,默契十足,忙得不可開交,大家一邊包水餃,一邊閒話家常,感受濃濃的年節味道。

桃園市服務站黃英貴主任表示,本次修法對民眾權益影響重大,民眾如想瞭解更詳細的法令規定,可於移民署全球資訊網搜尋,或來電洽詢(03-3310409)。此外,國際間非洲豬瘟疫情仍十分嚴峻,呼籲新住民提醒家鄉親友,不要攜帶、郵寄(快遞)肉品或含肉類加工食品來臺,違規者將處以高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