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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將屆,為防範非洲豬瘟等境外重大動物傳染病入侵我國,加強宣導非洲豬瘟防疫工作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南區事務大隊‧屏東縣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88

後疫時代國際旅遊與跨境移動人潮回歸,近期入境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裁罰案件有增多趨勢。又端午節將屆,預期違規案件將增加,加強提醒下列事項:

請配合我國防檢疫措施,入境時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並請轉知國外親友不要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到臺灣,以免受罰。

倘自過去3年發生非洲豬瘟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違規者裁處新臺幣(以下同)20萬元罰鍰,第2次違規者即裁處100萬元罰鍰。前開人士如未具居留身分,遭裁處20萬元罰鍰而無法當場繳清者,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下稱防檢局)轄區分局移交本署拒絕其入境。

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至我國之收件人,經查為輸入人第1次裁罰20萬元罰鍰,第2次以上裁罰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