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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輔導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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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南區事務大隊‧臺南市第二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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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1-22
1.提供居留定居輔導及相關法令諮詢。2.依個案需求轉介網絡資源提供專業服務。3.實施初次入境關懷會談。4.受理家暴案件通報或後續輔導個案服務。5.參與轄區各項協調聯繫會報及研討會。6.參與轄區公部門及網絡團體辦理各項宣導活動及法令講習,提供外展宣導活動。7.設置移民輔導志工及通譯人員(本站現有越南語、印尼語、柬埔寨語通譯人員合計7名),提供業務諮詢及翻譯服務。8.寄發居留證延期通知單。9.辦理電話通知居留證件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