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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查驗通關注意事項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花蓮縣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267
2-1自動查驗通關注意事項 自動查驗通關注意事項 1.通關時請勿穿戴影響臉部辨識之物品,如墨鏡、帽子或口罩等。

2.旅客使用自動查驗通關後,如需於護照內核蓋當次入出國查驗章戳,請直接前往移民署公務櫃檯請求補蓋。

3.若您對系統申辦及使用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洽詢電話:
    松山機場 (02)25475547、25474161
    桃園機場 (03)3985010 分機2188、2278
    高雄機場 (07)8017311 分機81、82、83
    金門水頭商港 (082)312131
    臺中機場 (04)26155113、26155028
    臺北市服務站 (02)23885185 分機2131 ~花蓮縣服務站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