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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賄選宣導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花蓮縣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22
  • 更新日期:2026-07-03
反賄選宣導 不賄選,才是真會選!為維護民主與公平競爭,任何收受或交付現金、禮券、贈品以影響投票意向的行為,都是犯罪,最重可處10年有期徒刑,得不償失。發現疑似賄選情事,請勇於蒐證並向檢調單位或本站檢舉,共同守護乾淨選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