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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六:大陸及外籍配偶想要就業需不需要申請工作證?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花蓮縣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341
  • 更新日期:2023-07-19
問題六:大陸及外籍配偶想要就業需不需要申請工作證?
回答:
1.大陸及外籍配偶在正常婚姻狀態中只要持有依親居留證者皆不需要申請工作證便可直接就業。
2.喪偶的大陸及外籍配偶因居留事由不再是依親而是以其他為登錄事由,故要就業時需依法申請工作證,且每轉換工作單位需要申請新的工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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