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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照考試須知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花蓮縣服務站
  • 資料點閱次數:435
  • 更新日期:2017-10-27
汽車駕照考試須知汽車(普通小型車)
1.經體格檢查、體能測驗合格之普通汽車駕駛執照登記書一份(須經公立醫院或公路監理機關指定之醫院體格檢查、體能測驗合格,並於一年有效期間內)。
2.本人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一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三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3.身分證明文件:
須年滿十八歲,並具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本國國民:應持有國民身分證或其他有效之駕駛執照。
外國人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六個月以上之證明(件)。
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一年以上之居留證明 (件) 或有效期間一年以上之入出境證件。4.駕駛經歷證件:須領有學習駕駛證三個月以上。
5.規費: 報名費450元(一年內重考者為225元)。
晉級僅考單項筆試或路考者:225元。
路考油費另計(自備車輛者免繳)。6.考試科目:筆試(交通規則)及路考。
7.注意事項: 積欠之交通違規案件罰鍰須結清者,才得考領 駕駛執照。如辦理違規罰鍰分期付款者,於繳納第一期罰鍰金額後,公路監理機關得先註記其申請車輛駕駛執照考驗登記。
自備車輛需檢附行照。
自備車輛行照保險須有效期限內。
自用小客車車輛軸距應大於230公分以上才可使用自己車輛。<轉載自-監理服務網-考試報名/汽車/汽車駕照考試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