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報考本國駕照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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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北區事務大隊‧花蓮縣服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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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17-10-19
(一)身分證明文件(持有外國人士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六個月以上之證明(件)者;持有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人士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之證明(件)者。 )
(二)本人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1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3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三)經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合格之駕駛執照登記書1份。
1.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請至公立醫院、衛生所或監理所指定之醫 院、診所、團體檢查。
2.體格檢查結果1年內有效。
(四)費用新臺幣100元。
(五)申請人須年滿18歲。
二、報考汽車駕照。
(一)應備文件:
1.身分證明文件(外國人士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六個月以上之證明(件)者;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人士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之證明(件)者)
2.學習駕駛證(須有學習駕駛3個月以上之經歷)。
3.本人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1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 身黑白或彩色照片3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4.經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合格之駕駛執照登記書1份。
5.報名費新臺幣450元、駕照費新臺幣200元。
(二)注意事項:
1.報考普通駕照,須年滿18歲(外籍人士不得報考職業駕照)。
2.筆試及路試均合格者才可核發駕照,筆試、路考不及格者,7天後才能重新報考。
3.體檢結果及筆試成績1年內有效。
三、報考機車駕照。
(一)應備文件:
1.身分證明文件(外國人士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六個月以上之證明(件)者;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人士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之證明(件)者)2.本人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1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3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3.經體格檢查合格之駕駛執照登記書1份。
4.報名費新臺幣250元、駕照費新臺幣200元。
(二)注意事項:
1.須年滿18歲。
2.已領有汽車駕照者,得駕駛輕型機車。
3.筆試及路試均合格才可核發駕照。
A.持有效汽車或輕型機車駕照報考普通重型機車駕照(逾50CC且在250CC以下)者可免筆試。
B.報考大型重型機車(逾250CC) 須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1年以上之經歷,年滿20歲,並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訓練結業,且須再辦理體能測驗合格,方具報考資格。
4.筆試或路試不及格者7天後才能重新報考。
5.體格檢查結果及筆試成績1年內有效。<以上載自-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